待完善
建校时间
100-300人
教职工
民办学校
学校类型
13
在招职位
面议
基于 13 个面议职位
71
0
天津市河北区海德津师实验高级中学是2026年经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高级中学。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知行合一,赋能未来”为校训。以学生为中心、全人教育、面向未来。努力追求民办学校的高位发展与特色。
学校的管理团队来自天津市直属校、和平区的名校。具有公办校和民办校双重管理经验,既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还有因材施教的管理方法;既有教育情怀又有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教学专家督导,来自天津市高中直属校、重点校的特级、高级教师组成教学专家团队,常态化督导日常教学。骨干教师大部分来自市区重点学校的高级教师。
学校硬件设施一流,坐落于天津市河北区外环东路辅路与金钟河大街交口,附近有地铁5、6号线,交通便利。校园总占地面积25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余平方米。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笔试和面试考核,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我校教师队伍中。期待您的加入!
招聘岗位和数量
(一) 高中教师:
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5人、物理3人、化学3人、历史3人、地理3人、生物3人、政治3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1人。
(二)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 1人。
(三) 校医:1人。
招聘需求
公司希望应聘者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相关工具和软件。其次,公司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希望能与团队成员紧密合作,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品行端正,师德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5、应聘校医者需具备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
6、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级及以上职称、获得市区级双优课、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曾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1、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天津市河北区海德津师实验高级中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
(一) 发布招聘公告
学校将从2026年4月中旬开始,陆续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河北区海德津师实验高级中学公众号及部分师范大学就业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发至天津市天津市河北区海德津师实验高级中学邮箱。
请在邮件的主题中注明姓名、学科、毕业院校及时间。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
3、通过初审者,学校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初试。
(三)初试及资格审查
时间安排:
2026年5月中旬、6月中旬、7月中旬,学校将分三批次电话通知应聘者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初审和笔试(招生办公室负责人和校医无笔试,初审后直接面试)。
资格初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
(1) 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原则上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未要求英语水平、普通话水平的岗位,可以不提供。
(2) 202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可在满足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3) 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
部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4、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6年8月31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6年8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
6、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对资格初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笔试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通知时间:初审通过者,学校进行电话通知。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3、面试形式:模拟授课+结构化问答。参加面试考生不得自带与测试相关的任何物品。
4、面试成绩:由考官根据试面的情况给出分数。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六)考察
1、海德津师实验高级中学根据面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2、考察工作由海德津师实验高级中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七)聘用
1、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海德津师实验高级中学薪酬体系》中相应条款执行。同时享受节假日福利、公平晋升机会、带薪培训、学校协助晋升职称等。学校设有宿舍、食堂,为教师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对于外省市户籍的老师,符合落户条件的,学校协助落户天津。
3、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统一工作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录用。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福利待遇
覆盖全部在招职位联系信息
学校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外环东路辅路与金钟河大街交口
联系邮箱
tjhdjsh@163.com
联系电话
022—86316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