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学校
珠海市实验中学

珠海市实验中学

广东省/珠海市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瀚路311号

  珠海市实验中学是珠海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高级中学、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现因实际办学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从学校发展需要出发,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岗位

  高中数学临聘教师1人、高中英语临聘教师1人、高中化学临聘教师1人。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 具备相应岗位所需能力;

  3.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等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

  压缩邮件附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例如:数学教师+张三+华南师范大学)

  3.报名所需材料

  《珠海市实验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请扫描填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通知方式: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采用教学试教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

  (五) 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应聘人员的试教成绩高低,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待遇管理

  1.获聘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时间。

  2.临聘教师具体薪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3.在职临聘教职员工不得从事校外培训、有偿家教或注册经营教育培训机构。临聘教师入职前须进行自查,并签订承诺书。

  4.学校将遵循《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对临聘教职员工实施统一标准、同等程序的准入查询工作,对于未通过准入查询的临聘教职员工,学校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5.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的临聘教师,我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6.其他相关的管理办法按珠海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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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信息

学校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瀚路311号

联系邮箱

1107174478@qq.com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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