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 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 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 具体条件 1. 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报考年龄 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或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或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2)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及以上成绩单。 (4)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26年4月7日。 2. 2026年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报考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须承诺在毕业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及以上成绩单。 (5) 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 2026年毕业生聘用人员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3.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8. 现役军人; 9. 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10.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2025年下半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体检环节合格的报考人员; 11.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广州市海珠区小港路119号
广州市第二十六中学地处广州市海珠区小港路119号,创办于1955年9月,是一所承载深厚文化底蕴与优良传统的公办全日制中学。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先后有43人次荣获“南粤优秀教师”“广东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广州市优秀教师”“广州市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为高质量教学提供了坚实保障。校园设施齐全,配备现代化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运动区等,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了优良条件。 学校以“搭建师生成长桥梁”为办学理念,传承“勤恒礼志”校训,构建了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培育了数以万计的优秀毕业生,其中容志行、容坚行、吴名高、张泳霞、张润华等著名校友,成为激励学子奋进的榜样。 自建校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形成了务实的办学特色,先后荣获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绿色校园、广州市一级学校、广州市规范化学校、广州市标准化学校、国家定点考场、广东省级档案单位等诸多荣誉称号,办学质量备受赞誉。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发展需要,广州市第二十六中学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条件及技能要求; 7.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必须具备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或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2026年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具备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年龄 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或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或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及以上成绩单。 (4)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26年4月7日。 2.2026年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须承诺在毕业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及以上成绩单。 (5)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2026年毕业生聘用人员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10.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2025年下半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体检环节合格的报考人员;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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