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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关于到部属师范大学现场考核招聘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hanling2019年4月8日17分钟671 次阅读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关于到部属师范大学现场考核招聘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香城人才工程”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香城人才工程”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新都委发〔2017〕22号)、《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教发〔2018〕10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师资需求情况,拟面向“双一流”大学、“双一流学科”大学和部属师范大学现场考核招聘30名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补充到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现场考核招聘“双一流”大学、“双一流学科”大学和部属师范大学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共30名。(岗位分布见附件)。

  名额指标一次性下达,不再追加。

  二、考核招聘时间和地点

  华东师范大学:4月12日上午9:00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08;

  北京师范大学:4月12日上午8:00 学16楼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141教室;

  华中师范大学:4月14日上午9:00 招就处A107;

  东北师范大学:4月14日上午9:30 就业中心多功能厅五;

  西南大学:4月17日上午9:00 就业大厅报告厅一;

  陕西师范大学:4月17日上午8:30 新勇中心【东】203。

  三、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吃苦耐劳、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气质佳。

  (三)“双一流”大学、“双一流学科”大学的“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大学毕业生,部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大学毕业生,或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英语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拟聘人员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如在2019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以上证书、证件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含)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公费师范生年龄28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四、考核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由区教育局在招聘院校公布考聘名额、岗位和考聘办法。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以到高校时间为准)。应聘者信息可提前发至邮箱:xdqjyjrsk@163.com。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现场报名时应聘者应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现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宣讲。由考核招聘考核小组在高校现场介绍用人单位情况。

  (四)材料审查和初试。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学习成绩情况进行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笔试。

  宣讲结束后,应聘者应提交报名表、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以及自荐材料,交现场考核小组现场审查初试。

  (五)考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和新都区人文历史、发展情况,均为客观题。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行为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面试评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

  (六)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审定拟聘用人员。区教育局对考核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审定。

  (八)体检。拟聘人员的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入编和聘用等手续。

  五、聘用及报到

  (一)被聘用的人员为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内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除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取得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将给予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将给予每人5万元的安家补贴;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的优秀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将一次性给予每人6000元的专项补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将给予1万元的奖励。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确定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6年。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照“区管校用(聘)”制度纳入新都区成人教育和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五)凡被聘用的人员,务必在2019年8月31日前到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凡被聘用的人员务必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幼儿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务必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引进顶尖名师创办工作站

  引进顶尖名师若干名,到我区创办工作站,主要承担我区教育发展规划的指导,教改、教研工作,科研课题的研究、科研成果的推广、干部教师的培养等工作。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教发〔2018〕10号)精神,新都区招募“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重点大学或部属院校的知名教授(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名师、教育专家创办工作站,并给予每个工作站50万元的工作资助,工作资助分三年实施,按照3:3:4的比例分三年划拨到位。

  新都区教育局负责每年定期对工作站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工作站工作站发放工作资助,主要用于站长个人工作资助和工作站工作资助。站长个人工作资助按每年资助金总额70%的比例发放给站长本人。工作站工作资助按每年资助金总额30%的比例划拨到工作站所在单位。

  七、联系电话: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人事科:028-83976015

  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028-89399625

  附件:

  1.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到部属师范大学现场考核招聘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分布情况表

  2.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到部属师范大学现场考核招聘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日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到部属师范大学现场考核招聘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分布情况表

  (事业编制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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