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北方民族大学制定《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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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制定《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admin2017年8月23日3分钟132 次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遵循科研活动规律,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近日,北方民族大学制定印发了《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办法》包括了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的总则、职责与权限、项目资金开支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对外转拨经费管理、决算与结余管理、监督与检查、其他管理、附则等方面。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学校纵向科研经费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办法》明确了科研处、财务处、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学院(系、研究院所)等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经费使用实行内部财务公开制度,项目负责人须向团队成员,具备条件的还应向所在学院教职工,公开项目经费决算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资金使用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作为对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级和绩效考评。《办法》规定,学院(系、研究院所)和科研处将加强对科研项目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财务处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核算,做到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审计处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加强对科研项目的内部审计。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其他违反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