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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着眼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招生入学新政

张海娟2016年8月4日4分钟1014 次阅读

  长岭县:着眼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招生入学新政

  来源:长岭县教育局  审阅:李建彪

  超大班、超大校问题是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一票否决项目,是一直制约我国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瓶颈,也是困扰长岭县教育发展的难题。为了从源头上解决超大班、超大校问题,长岭县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全县教育的实际情况,对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制定并实施了新的政策。

  一是新原则指向均衡。为做好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解决县城内学校超级大校、超大班额问题,确保2017年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验收顺利过关,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松原市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6年秋季招生遵循“属地为主、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公开公正”原则,就是农村学生属地入学,城镇学生按照所划定的招生学区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入学。

  二是新办法注重均衡。农村乡镇小学、初中按属地免试入学;县城内的小学、初中学生按照划定的学区免试入学;高中学生按考生学区和志愿择优录取。录取顺序依次是:松原市实验高中、长岭县职教中心(中职+高职即3+2录取)、长岭县第三中学、长岭县第二中学和长岭县第四中学(按学区)、职教中心。长岭县第三中学招收各初中统招生和定向生1008人,同时,设定定向生最低分数线;长岭县第二中学招收本学区考生896人、长岭县第四中学招收本学区考生1232人,按学区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长岭职教中心(中等职业技术)按志愿录取。

  新的招生办法还就县城适龄学生入学、乡镇学生入学、跨区域入学、留守儿童户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入学等方面提出了详尽的规定。

  三是新要求突出均衡。首先是严控每校班数。要求各校要根据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的各项要求和本校实际,科学设定班数;其次是严格限定每班学生数。小学每班不超45人,初中每班不超50人,高中每班不超56人,严控超大校、超大班;再次是实行阳光分班。教育局对新生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电脑派位分班。分班时,由教育局中教科、初教科牵头,纪检监察室人员、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代表及相关人员参与分班。小学按照男女生比例分班,初中按成绩均衡分班,高中实行“分段阳光分班”。

  新招生办法的实施将最大限度地限制择校择班现象的发生,促进全县教育的均衡发展。

  作者:孟祥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