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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第24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家长宣讲活动

朱秀君2016年6月14日2分钟855 次阅读

  为扎实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年”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学校与各民族家长间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大手拉小手,手手促团结的意识,6月13日下午,乌市第24小学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年”家长宣讲活动。宣讲活动由党支部书记阿丽亚主持,共300多名家长聆听了宣讲。

  宣讲活动中,党支部书记阿丽亚向家长宣传了今年由民族团结教育月提升到民族团结进步年的大好政策并共同学习了《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民族团结工作条例》。根据民族团结进步年---27项政策进行了解读,让家长从心底了解民族团结进步精神,了解民族团结的重要性,通过民族政策宣传活动倡导家长从自身做起,回到家中争做民族团结好家长、好居民。在一位家长的宣讲中说道:“以前每年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时间很短。今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由“月”到“年”,就感觉大家都生活在民族团结大家庭中,各族人民一起用心去维护民族团结”,参加活动的家长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加强民族团结,积极维护新疆稳定和谐。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为新疆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