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 多措并举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来源】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近年来,我盟在全面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接受公平教育、优质教育的热切期盼,把集中力量抓均衡发展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点。在盟委、盟行署的正确领导下,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府主导,牢固确立均衡发展的战略地位。我盟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设计,明确把均衡发展作为当前义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2013年,盟行署印发了《锡林郭勒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从政策制度明确将均衡发展确定为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在经费投入、条件保证、教师配置、学校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均衡发展的时间节点、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到2017年全盟13个旗县市(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与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书”。2015年我盟6个地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验收,占2015年自治区25个达标旗县的20%,100%完成我盟确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任务。
二、加大投入,积极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保障经费投入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首要环节,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是评估验收的一票否决指标。在我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来,始终把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作为督导检查的重中之重。2016年年初,盟教育局对纳入今年实现均衡发展任务的5个地区落实“三个增长”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并于今年2月底报请盟行署下发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确保了2015年各旗县市(区)义务教育经费均实现了“三个增长”。针对2016年拟达标旗县均有一年“三个增长”的第一个增长不达标及教师培训经费、继续教育经费拨付不足等问题,经积极同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后,各地对欠拨的义务教育经费在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中予以安排补拨(其中:二连浩特市应补拨769万元;锡林浩特市应补拨3618万元;苏尼特左旗应补拨3581万元;正镶白旗应补拨382万元;正蓝旗应补拨2041万元)。
三、改善条件,强化对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指标的监控和指导。我盟通过实施“十个全覆盖”农村牧区校园安全改造工程、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改薄”项目等,使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同时,盟教育局不断强化对旗县市基本办学条件的监测,对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异情况及时提出预警,确保2016年申请达标旗县的“差异系数”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了2015年通过国家认定的旗县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均衡水平持续提升。今年以来,盟教育局已三次深入2016年拟达标旗市,对各项评估内容进行过程性督导,逐个旗市、学校进行培训、答疑解惑、现场指导,有效解决了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督导,深入开展盟级复核工作。开展盟级督导是全面了解各地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有效手段,是确保如期实现均衡发展目标的关键环节。今年,盟教育局在对旗市自评情况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的基础上,于2016年4月18日至5月10日20多天的时间里对申请认定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5个旗市及旗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实地督查。重点检查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五个刚性指标“一票否决”情况等。在盟级复核过程中,共检查了5个旗市和所属的全部47所义务教育学校,检查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旗县级和学校档案3200余盒,召开了向旗市政府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反馈会8个,向旗市政府提出反馈意见19条,督导意见35条;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馈意见近60条。督促5个旗市政府补拨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和继续教育经费3766万元,购置短缺图书和仪器设备近2000万元,进一步明确的旗县级档案和学校档案建设,为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和国家评估认定奠定了基础。
五、强力推进,5个旗市全部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在盟旗两级的全力推动下,5月下旬我盟向自治区督导委员会提出了进行自治区级督导评估的申请。5月23日至6月1日,自治区对我盟申报的5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旗市进行了督导评估。评估组对5个旗市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30所,其中小学19所(农村学校2所),初中5所,完全中学6所。检查过程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和有关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15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3087份,回收有效问卷3013份,同时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督导评估组充分肯定了5个旗县在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对我盟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我盟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走在全区前列予以了表扬。督导评估组认为,锡林郭勒盟5个旗市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具备了向国家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条件。督导评估组将把此次督导评估结果向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厅汇报,并按程序报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正式评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