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复核认定隆昌县已基本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来源:隆昌县教育局
日前,内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勇率市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组,对隆昌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复核检查。通过两天的复核检查,督导评估组认定,隆昌县已基本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要求。
在两天的检查中,通过县政府汇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教师会和学生家长会,查阅档案资料,四个细查组分别到抽签确定的学校检查了政府保障、入学机会、队伍建设、质量与管理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对隆昌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复核检查。
复核检查组认为,隆昌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做到了以下几点: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政策环境不断优化;财政保障有力,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了逐年增长;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校际差距逐步缩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惠民工程,重视特殊群体教育。
复核检查组高度肯定了隆昌县在均衡发展工作中的特色: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教育环境宽松,保证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投入巨资建设城区优质学校和改造农村薄弱学校;二是科学谋划,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项指标达到或超过了省定标准,走在全市前列;三是破解均衡难题,努力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依法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四是提升学校自主办学能力,打造学校特色,形成“一校一特色”内涵发展思路。
复核检查组认定,隆昌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在85分以上;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到省定标准85分以上;2015年隆昌县县域内小学校际间均衡状况差异系数为小学为0.29,初中为0.34,符合国家规定差异系数小学不高于0.65、初中不高于0.55的要求;公众对隆昌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为99.65%,高于85%的规定要求。
隆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罗平芳表示,市政府复核结果,是对隆昌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所做工作的充分肯定。对复核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整改落实,积极准备,确保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陈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