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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10.5万元资助35名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张海娟2015年8月21日2分钟274 次阅读

  咸阳市10.5万元资助35名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015年8月18日,咸阳市教育局举行2015年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金发放仪式,全市13个县市区及市属实验中学共35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接受资助,共计资助10.5万元。

  本次资助对象是2015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优先资助。本次资助面向全市,向北五县及贫困县适当倾斜。

  在发放仪式上,该局向通过辛勤努力、刻苦攻读,在2015年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被高校录取获得助学金的各位同学表示热烈的祝贺,并提出殷切希望:希望广大新生志存高远,以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为人生新的契机,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抱负,把个人的奋斗目标同祖国的需要紧密联系,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刻苦读书。要发愤图强把暂时的困难当成砥砺意志的磨刀石,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积极乐观地迎接人生中更多的挑战,自强不息,练就本领,以爱心的力量回报社会、点亮人生。

  据悉,本次资助是经该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继续利用教育基金部分专项资金,对全市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进行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