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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与扎鲁特旗旗人民政府签订校地合作框架协议

张海娟2015年7月14日2分钟995 次阅读

  内蒙古民族大学与扎鲁特旗旗人民政府签订校地合作框架协议

  7月11日,校党委书记刘志彧,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陈永胜,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孙国权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11名专家赴扎鲁特旗参加校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乌恩主持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乌恩对我校领导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扎鲁特旗人口、资源、民族文化及近年来的发展状况,表达了与内蒙古民族大学合作的强烈愿望,希望我校在科技、研发、技术转换等方面发挥智库的作用。

  在签约仪式上,陈永胜校长讲话,陈校长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学校近年来发展的情况,并表示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来内蒙古民族大学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今后要重视学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在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智库的作用,将学校的发展融入到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去,争取成为地方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创新源。

  孙国权副校长与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乌恩签署了《内蒙古民族大学与扎鲁特旗人民政府校地科技教育合作框架协议》。

  我校与会专家、教授就如何开展科技开发、项目对接、服务基层等相关问题与开鲁县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了分组沟通交流,为后期开展合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