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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对省管民办学校2014年度办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张海娟2015年5月22日4分钟473 次阅读

  河北省教育厅对省管民办学校2014年度办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近日,省教育厅对独立学院、省管民办学校2014年度规范办学、办学条件、章程制度建设执行、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和安全稳定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与评估。年检结果,13所民办学校被认定为优秀,4所民办学校被责令整改,3所民办学校被终止办学资格。

  河北传媒学院,河北美术学院,河北外国语学院,燕京理工学院,河北工程技术学院,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渤海理工职业学院,石家庄柯棣华医学中等专业学校,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石家庄协和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河北文理专修学院,石家庄连邦外国语专修学院等13所民办学校被认定为优秀,教育厅将对其在奖励资助、招生指标、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石家庄科技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石家庄华美中等专业学校,石家庄科技经贸专修学院,保定新华政法专修学院等4所民办学校被责令整改,2015年具有招生资格,但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为一年。廊坊东方艺术专修学院,保定育德专修学院,石家庄华美自修学院等3所民办学校被终止办学资格,该3所学校因不具备办学条件或连续三年未接受年度检查,予以撤销,终止一切办学活动;学校举办者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学校资产、账目封存,按法律规定组织清算和处理;学校印章、办学许可证自2015年6月30日起作废。

  年检合格的民办学校68所,其中独立学院17所,民办普通高校10所,民办中等专业学校12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9所。10所民办普通高校(含中专部)2015年具有招生资格,其普通本专科学历教育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管理政策。12所民办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具有招生资格,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依法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活动,全面提高办学水平。29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15年具有招生资格,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成人考试助学活动,开展职业培训和文化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