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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获国家三部委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李想2014年12月11日2分钟341 次阅读

  12月5日,我省召开了“广东省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座谈会”,会议表彰了我省第一批荣获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集体,包含韶关学院在内的全省9家单位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合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牌匾。来自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负责领导以及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代表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韶关学院作为首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代表(省教育系统唯一代表)作了题为“以‘四个三’全面促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经验介绍。

  近年来,韶关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创建全国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和生态文明校园建设,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师生员工树立全员、全程的节能理念,将节能与育人工作有机结合,加强节能教育和宣传,细化节能管理措施,不断推进节约型公共示范机构、节能低碳行动、节约型校园建设。《韶关日报》、《南方日报》、广东省人民政府信息网等多家媒体网络均先后报道了韶关学院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