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审核验印暨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宇
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和市教育局的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2014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审核验印暨电子注册工作,经研究决定,从6月30日开始集中办理学历证书审核验印暨电子注册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验印须交验的材料
1、《秦皇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花名册》(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审核验印暨电子注册申请书》(附件2,作为封皮)各一式三份,并U盘上报电子表格;
2、入学录取备案登记表及学籍变动情况相关材料(如退学、转学、休学、开除学籍等)的审批原件。更改姓名者须出具个人申请以及学校、公安部门证明材料;
3、毕业证书按录取备案登记表顺序排好。毕业证书编号规则见附件。秋季毕业生毕业证书签发的时间统一为七月一日;
4、需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学生须附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由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学生名单;
5、请各校准备好以上资料,并在验印前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中将毕业学生做毕业处理,资料不全及未做毕业处理的不予办理。本次验印截止日期为7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审核验印暨电子注册
各学校要上报2014年秋季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上报数据中所有字段必须和备案时数据保持一致。同时,上报电子数据中必须填写毕业生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和其他关键字段,为空或不完整者不予进行电子注册。
三、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
各学校在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数据信息时一并报送毕业生的电子图像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摄像规格:格式JPG,大小22.6?30.1(宽?高,毫米),分辨率300?300dpi ,蓝底彩色;
2、一律不得使用翻拍或扫描的图片;
3、电子图片统一按报送数据库中学生的身份证号命名,要保证所报送的电子图像文件名与数据库中学生身份证号一致;
4、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应与毕业证照片照片一致,尽量使用入学注册照片。2012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学生,必须使用统一图像采集照片。
三、审核验印时间
6月30日—7月4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
请各校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及早做好毕业资格审核的准备工作,并准时参加验印。验印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地点在秦皇岛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386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