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课程管理。选用国家或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和课程辅助资源,严禁选用、代购或推荐未经审定批准的教材、教辅资料和练习册。认真落实省教育厅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计划》,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各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课时总数,不得提前结束课程教学时间。进一步加强校本课程体系建设,加大综合实践课程开发力度,开发书法、戏曲、国学等课程,全面推进书法进课堂活动,建设好“十有”社团,尽可能地为学生创设实践活动的空间和平台。通过校本课程的开发、建设和实施,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二是优化时间管理。严控在校时间,统一调整义务段学生的在校时间:小学生、初中生到校时间分别为8:00、7:30,离校时间分别为15:30、16:30,每天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城区“四点钟”学校质量,努力向农村小学拓展。确保体育锻炼时间,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午休时间,至少每天安排40分钟的午休时间,用于学生午休或锻炼活动。落实自主学习时间,初中学校至少每天安排40分钟的自主学习时间,用于学生自学、作业整理或个别辅导。安排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每学期应安排1~2天的时间,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一般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中下旬,下半年安排在十一月中下旬。各学校的课堂教学时间根据学习内容,作弹性安排,可以是45分钟一节课,也可以是40分钟一节课。
三是加强作业管理。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布置作业,注意作业的适切性和层次性,作业难度和题量要适当。小学1~3年级学生一般不布置书面课外作业,4~6年级学生的课外书面作业量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一、二年级学生的课外书面作业量不超过90分钟,初三年级的作业量一般要控制在2小时以内。鼓励教师布置适合学生身心特点的体验类、实践类、劳动类、参观类作业,鼓励各年级推行每周一次“无书面作业日”。学校每学期应安排至少二次的作业检查,对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和分析等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每天课外作业学科平衡、总量合理。
四是改进评价管理。规范考务工作,加强考风建设,促进诚信考试,学校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列名次。建立考试评价分析制度,严格命题规范,提高命题质量,遵照课程标准,倡导“能力立意”。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统测活动(小学3年级及以下年级取消统测,4~6年级每学期只组织一次统测,初中每学期只组织二次统测)。控制统测难度系数,小学高段一般控制在0.85左右,初中控制在0.75左右。组织实施综合评价,以发展性评价理念为指导,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设立“阳光学子”综合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