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邢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等有关规定,邢台市教育局制定了《邢台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同意,近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学校、师生等相关主体的责任或义务,强化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公共服务保障。
《办法》的颁布实施,将为校企双方有效、深入合作,预防学生在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事故,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等提供依据,为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促进校企合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