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近日报道广东省东莞市光明中学组织教师兼职售楼一事,近日,东莞市教育局就事件调查结果以及处理意见向社会通报,责令广东光正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撤销此事件的主要责任人梁经伟的职务。
东莞市教育局作出如下处理意见:责令学校举办者广东光正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此次事件向市教育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对光明中学、光明小学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学校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取消两所学校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广东光正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撤销此事件的主要责任人梁经伟的职务;给予光明中学、光明小学相关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记者 赖红英)
《中国教育报》2012年5月31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