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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招生人员签承诺书:严禁利用招生谋私利

2011年7月6日2分钟178 次阅读

 为确保今年高招工作有序、公平、公正进行,近日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每名参与高招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都要签《拒绝非法招生中介承诺书》,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都不得参与非法招生,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招生中介或个人内外串通谋取私利;招生院校也不得指名点录,更不能招收所谓“军校委培或自费生”。

  招生人员不准参与非法招生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招生中介个人或中介机构内外串通谋取私利。

  严禁院校指名点录

  对于招生院校,严禁指名录取考生;严禁体制外违规录取考生;严禁超范围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通过虚假宣传吸引考生入学;严禁向考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收所谓“军校委培或自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