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长沙新方案:监护人房产证是小学入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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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方案:监护人房产证是小学入学依据

2011年4月1日2分钟219 次阅读

记者昨日从长沙市教育局了解到,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如果您对孩子入学有疑难问题和困惑,可以拨打96333或通过新浪微博(搜索长沙晚报教育工作室)向本报教育工作室反映,记者将就家长们反映的问题向有关教育部门进行咨询,及时解答。

按此方案,小学入学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各校于5月4日开始接收学区范围内学生入学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免疫接种卡、学前教育证明及房产证等有效证件。

各区(县、市)教育局将根据就近入学、相对稳定的原则进行学区划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依据入学。

初中入学则分城乡区别对待,城区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派位时间为7月3日。

全日制公办小学、初中或九年制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