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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财奖学金出新规:欠学费者 不发放奖学金

2011年4月1日4分钟202 次阅读

最近山东财政学院关于奖学金发放的做法——— 只要学生欠交学费,该校就不予发放奖学金,引来部分学生的质疑:奖学金是对学生学业的肯定,为何要跟学费挂钩,难道一时没钱交学费,就没资格争取奖学金?

■学生埋怨:欠费不发奖学金涉嫌歧视

昨天,山财几名学生向本报新闻110热线反映,学校规定“凡一学年度上半学期欠学费的同学,将被取消领取奖学金资格;下半学期仍欠费的同学,取消奖学金资格与评优资格”。

对于校方做法,学生小郭表示不解:“一些交不上学费的学生,学习成绩与在校表现其实都很好,完全能达到获奖学金的标准,他们本来就经济拮据,校方的规定让他们连奖学金都拿不到了,岂不是雪上加霜。”有学生认为,奖学金和学费应是两码事,不该掺杂在一起说事儿。有的学生表示,校方这种规定,有歧视寒门学子之嫌。

■校方解释:一些学生属恶意拖欠学费

昨天下午,记者从该校了解到,关于“欠交学费学生不能拿奖学金”的相关规定的确存在。对此该校相关负责人解释,一些学生不交学费,并非因家境贫寒,而是有钱不交,或者把家长给的学费私自“挪用”了。

该负责人透露,欠交学费问题目前已成为不少高校面临的困境,有些高校的学费欠交比例能占到四五成。学生具有模仿性,看到别的同学不交学费,自己即便把学费带来了也不急着交。对于欠费问题,有的学校不但采取措施制约学生,还会以此扣发相关处室或老师的办公经费。

校方人员介绍,奖学金是按教育部及相关部委规定,从学生交的学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不交学费的学生如果拿奖学金,实际上侵害了那些已交学费学生的利益。”

对于那些家庭的确贫困,交不上学费,但上进心强、品学兼优的学生,校方表示,学校会给他获取奖学金的资格及证书,但不会给发放奖学金。

■解决通道:可申办助学贷款

据介绍,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都规定,高校学生应当履行按照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的不予注册。

对此山财校方人员称:“不予注册,也就意味着不能参加学校的任何教学活动,包括获得奖学金,这一点新生接受入学教育时就已了解。有些学生确实经济困难,但是欠费的同学却未必都是家庭困难,而是缺乏诚信。”

他表示,现代社会应该是契约社会,大家签订了契约就要遵守,无故不交费是一种违反制度的行为。对于那些家境的确贫寒的学生,校方表示,完全可以通过助学贷款的形式来解决这一问题,“只要办理了助学贷款,尽管手续还没批下来,但只要达到了评奖学金的条件,校方也会给类似学生发放奖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