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2016河南偃师市教育局选拔部分学科教研员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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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偃师市教育局选拔部分学科教研员4名公告

王小菲2016年3月18日8分钟815 次阅读

  为解决中小学教研室教研员缺员问题,经教育局党委研究,拟采取公开选拔的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我市在编在岗教师中选拔部分学科教研员,以进一步强化教科研工作,促进全市教育工作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拔名额

  本次计划选拔中小学教研员共四名,具体学段学科如下:高中语文一名,初中语文一名,初中数学一名,小学数学一名。

  二、报名条件

  (一)敬业爱岗,热心教育教研。在日常教学中表现突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同行中有较高威信,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组织能力。

  (二)功底深厚,专业基础扎实。高中语文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初中语文、初中数学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小学数学要求第一学历为普师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三)年富力强,教学经验丰富。要求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具有十年及以上相关学段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至少有五年本学段毕业班教学经历。

  (四)知名度高,在我市本学科教师中有较大影响。高中语文、初中语文、初中数学要求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小学数学要求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符合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在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

  三、选拔程序

  (一)时间安排

  1. 3月18日——3月20日报名;

  2. 3月24日笔试;

  3.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3月18日——3月20日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现任教学科证明和一寸照片两张到偃师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报名时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及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教学经历资料(含市级及以上观摩课教案、专题发言讲稿等,须经有关部门签章确认属实)等。

  (三)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两部分,笔试和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试讲内容均为现行教材内容,测试按报考科目测试相应内容。

  试讲内容随机抽取,试讲教材统一提供,不允许带参考书。

  试讲形式为说课、微格课教学和答辩三部分。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10分钟,讲微格课15分钟,讲授结束后,由评审专家结合教学内容现场提问,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

  (四)考核内容和办法

  在试讲结束后进行教学教研业绩考核。考核时限为本人参加工作以来至2015年12月31日。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获得上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奖项。计分办法: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每项3分,洛阳市级每项2分,偃师市级每项1分。5分封顶。

  2.每年偃师市高中工作会议及中小学课改工作会议表彰的先进个人奖项,在洛阳市及我市学科大型教研活动中上观摩课、做专题发言等。计分办法:每获奖一次计1分,上观摩课一次计1分,做专题发言一次计1分。5分封顶。

  3.上级教研部门主办的优质课奖项。计分办法:省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洛阳市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计1分;同一节优质课只计最高奖,5分封顶。

  4.在学科专业报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及主持洛阳市级及以上的课题。计分办法:在本学科CN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每一篇计1分,主持或参与编写的教辅用书正式出版一本计1分;主持洛阳市级及以上的课题并结题一项计1分。5分封顶。

  为提高教研队伍的专业层次,对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和高学历应聘者单独加分。加分办法: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洛阳市级加1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2分;偃师市教育局教研室兼职教研员加3分。

  上述第3条、第4条中的优质课、论文、课题等,必须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

  以上考核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应的文件或证明需报名时一次性提供,过后提供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证书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人员确定

  教研员人选的确定依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笔试、试讲和教学教研业务考核成绩之和),分学科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初步确定入围人员,由局人事科、教研室组成考核组对其日常表现进行考核,然后报局党委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录用人员。

  四、有关事宜

  (一)本次选拔活动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二)教学教研业绩考核成绩的确定,在市教育局纪委的监督下,由人事科、教研室共同确定。

  (三)本次选拔全过程受市教育局纪委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