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阳市安阳县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02名)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教育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政办〔2006〕49号和安人社〔2011〕112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安阳县偏远乡镇招聘小学教师102名。
一、 招聘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优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通过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 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小学教师102人。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安阳县范围内全日制普招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科学历的毕业生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5)安阳县范围以外全日制普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
(6)报考英语学科者需具备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者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7)全日制普招专科及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职教师且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安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
三、 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7月16日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阳县政府网、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3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安阳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安阳市解放大道东段)。
3、报名办法:按乡镇分学科设岗,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安阳县范围内人员具体包括:
(1)本人户口为安阳县20个乡镇(不含行政区划已划出乡镇及行政村)的人员;(2)父母为安阳县户口或在安阳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人员;(3)夫妻任何一方户口为安阳县或在安阳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人员;(4)安阳县“大学生村干部”及“三支一扶”大学生;(5)上述有效户籍入户时间要求为2015年6月30日前。
(三) 考试
考试工作由安阳县人社局和教体局统一组织,县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实施。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0日上午。
8:00―9:40教育理论;10:10―11:5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于2015年8月17日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岗位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报考乡镇学科分别排序),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即视为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名处电话:0372―5953365
安阳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72― 5973007
安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72―596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