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政治教师3名、英语教师2名、历史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 、美术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校团委干事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能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教师岗位应聘者录用后须在五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7、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考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招聘人员。
三、报名和面试程序:
1、报名:将本人简历发至邮箱ptzx2016@yeah.net,邮件主题为:毕业学校+应聘岗位+姓名,应聘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2、面试:学校将通知简历初审合格者到普陀中学参加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日期截止到2016年2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为维护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考核聘用工作在区考核聘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实施。整个考核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本公告由普陀中学负责解释。
普陀中学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