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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春一中招聘8名教师公告

齐密伟2014年1月24日4分钟219 次阅读

  广东阳春一中
  一、招聘岗位
  数学1人、历史2人、地理2人、化学3人。
  招聘对象及要求
  1.省属重点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不含分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2.国家211工程及以上院校(不含分校)非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求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专业对口;
  3.阳春市以外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优秀在职教师,专业对口。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愿意长期为我市教育事业效力,无怨无悔。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强,品行端正。
  5.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后出生);在职教师3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1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地级市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69年6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
  1.报名及资格审核:有意者请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书、学生证、学业成绩单)、获奖及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及聘用证书、身份证等证的照片发送邮箱:yc7695888@163.com联系电话:06627695888谭老师
  2.笔试面试:学校根据材料,择优通知相关教师考试。
  3.笔试面试时间:电话或邮件通知。
  4.笔试面试地点:阳春一中
  三、聘用及待遇
  按成绩从高至低由学校与应聘者直接签约聘用。应聘者确定为招聘岗位的体检人选,经体检、考察、公示后,师范类及已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人选,经报批,聘用为阳春市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先签订试用协议,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的,可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06627695888
  邮箱:yc7695888@163.com
  地址:春城镇校前路
  邮编:52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