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2016广东和平县教育系统选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招116名】
幼儿教师招聘资讯

2016广东和平县教育系统选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招116名】

王小菲2016年6月9日7分钟492 次阅读

  根据实际需要,我县决定于2016年招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数

  本次招录教师116名(其中:中学教师23名、农村小学教师77名、幼儿园教师16名)。(详见附件)。

  二、选招对象

  选招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在县教育局或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在册的, 具备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暂缓就业),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在职在岗的县内聘请临时教学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

  (三)2014年以来在本县内服务且经考核合格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

  (三)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师范类全日制重点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相同),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同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符合办理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2014年10月1日前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

  (四)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相同),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同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符合办理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2014年10月1日前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

  (五)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或以上学历(小学语文、数学学科须专业相同或相近,小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须专业相同),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同的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符合办理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2014年10月1日前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

  (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全日制大专以上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往届毕业生。

  四、选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注册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24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资格审查:①各考生应上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必须双面打印);②带备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暂缓就业协议书、户口本、《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市委组织部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考核合格证等);③带备大一寸免冠近照3张。

  (二)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形式:单人单桌,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和平中学。

  4.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其中:教育教学基础(含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规)占30%;专业知识(含教育技能、教学技能)占70%。笔试分中学、小学教师考试卷、幼儿园教师考试卷。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三)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以招聘各学科职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 面试地点:和平县福和高级中学。

  4. 面试内容:

  (1)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初中八或九年级、高中一年级相应学科教材。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小学六年级相应学科教材。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幼儿园相关教材。

  5.面试方式:先集中统一在现场抽签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后分组逐一模拟说课,说课时间10-20分钟。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加分规定

  (一)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在职在岗的县内聘请临时教学人员,思想表现良好,教学成绩在学校统一教学检查中中等以上,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工作单位提出意见后送县教育局审核。审核合格者,在笔试成绩上加分,每年教龄加2分,累计总分不超过6分(连续教龄)。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大学生村官”按有关政策给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确定选招对象

  根据参考者考试成绩和招聘职数,按学科定出入围分数线后,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对象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确定录用。录用后,报考小学职数的原则上安排到各镇的农村小学任教,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录。凡新录用的教师必须在所安排的单位、乡镇服务五年以上方可申请外调或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