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13日讯 目前,教师利用假期或业余时间补课、办班现象仍存在,办班的形式不一,授课教师的成份也很复杂。例如,今年3月2日,太原市教育局就通报了3名教师在外从事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的事件。
国家规定,学校和教师应当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违反课程设置方案增加或者删减课程,但家长想让孩子上重点初中,学校老师想提高升学率,就利用假期或业余时间补课。正是这些需求,催生了校外辅导班的出现。校个办班的形式不一,授课教师的成份也很复杂,有退休教师、大学教师、大学生、社会人员,也有个别在职教师参与其中。
一直以来,公办教师外出补课的问题在社会上有很大的争议。在职教师如果在校外给学生补课,就没有更多的精力去给在校学生用心上课,在校学生学习不到更多的知识,就去校外补习,这样造成恶性循环。教师将在外办学变成了牟利工具,而且一般校外教学费用较高,教育作为一种商品在销售而非国民权利。一些退休教师或者大学生等代课人员,不了解学生自身条件,也不了解每年的题型、教材变化,不能起到好的提高作用,还耽误了学生的时间。
有人认为,老师不是在工作日外出补课,也能接受。也有人认为,如果老师在外补课,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本来应该把心思放在学校,但这样一来,可能把精力用在了补习班。其实,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课外辅导补课与有偿家教都属于违规行为。各地教育部门通报的有偿家教违规补课事件不在少数。
有偿家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教师在住宅内进行教学活动并获利;教师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获利;教师在校外办学机构中从事学科类教学并从中获利;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教师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辅导的行为。
2014年,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各县市区教育局都将严禁违规收费和教师有偿补课办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去抓,并与学校年终实绩考核相挂钩。对在职教师课外收费办班上课的,一经查实,教师所在学校在本年度实绩考核中不得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教师要视情节给予调离教学一线、本年度不晋级、不评优或通报批评等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也对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教育厅一直严禁学校和教师以各种方式组织安排学生有偿接受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同时加大对收费补课教师的查处力度。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补课,是老师教导学生的正常范围,而教师在课外开展有偿补课,有损师德,不得不承认是社会的一种“诟病”。各地教育部门应该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孙满桃 林晓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