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或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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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或被撤职!

石头2014年9月23日4分钟886 次阅读

  本报讯工商部门将对教育咨询类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进行核查,取缔违规办班办学;城管部门将对中小学学生辅导培训家教违规简章、广告进行清理整治……我市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发现教师有有偿家教行为和收受礼品礼金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诫勉谈话、系统通报、取消评先评优评职资格、停发绩效奖金、调离岗位、撤销职务等相应处分。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有偿家教是指在职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含提供食宿)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行为。”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偿家教主要包括教师在住宅内进行教学活动并获利;教师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获利;教师在校外办学机构中从事学科类教学并从中获利;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教师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辅导的行为。

  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主要指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此次整治将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查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问卷调查、家庭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明察暗访等形式,以教研组或年级组为单位,对学校各学段、各班级、各教师进行逐个排查,对重点学科、重点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学校领导联系到人等方式进行重点查纠。

  “在职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等利用休息时间给本人亲属、好友、同事子女进行无偿课外辅导的,须在事前由教师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由学校核实、批准、登记后进行汇总,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监察室备案。”市教育局表示,若教师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告,或实际情况与报告的不符,一经发现,一律视为有偿家教查处。

  副市长曹丽虹出席会议并讲话。

  (唐守伦古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