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9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秋季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无障碍入学资助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扶贫工作水平,保障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无障碍入学,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据悉,农村贫困户适龄学生将享受无障碍入学的资助对象为:具有邢台市户籍,且在我市公办中小学校、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具有邢台市户籍,在市外高等学校就读的本、专科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无障碍入学资助的对象由当地扶贫部门负责认定。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元;普高、中职、高校每生每学年800元。根据相关要求,市属高等院校、中职、高中和义务教育学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无障碍入学资助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市外高等学校、县市区属中小学校及中职学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无障碍入学资助资金由县市区级财政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