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吉林省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长春市职业教育宣传周(月)活动的通知》,在全市集中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长春市职业教育宣传周(月)集中宣传时间为4月15日—5月20日。
活动内容包括印发长春市教育局局长梁国超《致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在初中学校开展宣传职业教育活动,在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大师(名师)、劳动模范校园行活动,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宣传工作,职业院校开展学生和家长进校园活动、技能大赛赛场开放活动,以及媒体宣传等工作。
市教育局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统一思想,把职业教育宣传活动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确立起来,明确责任,严密组织,任务落地,切实保证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取得实效;二要科学规划,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认真总结职业教育工作成果,科学制定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进度表,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三要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宣传活动期间,要及时报送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