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教师招聘17名
教师招聘会-2014教师招聘会

[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教师招聘17名

刘春花2013年6月6日8分钟1304 次阅读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师资紧缺的问题,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人社发[2011]1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教师计划(17人)

  招聘方式
  语文
  数学
  英语
  生物
  物理
  体育
  美术
  音乐
  合计

  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4
  4
  1
  
  
  2
  1
  2
  14

  “绿色通道”引进优秀教师
  
  1
  
  1
  1
  
  
  
  3

  合 计
  4
  5
  1
  1
  1
  2
  1
  2
  17
 

   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生物和物理教师为中学教师,其他为小学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文科类可报考语文,理工类可报考数学。

  3.年龄35周岁以下(公历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获得省级教学比武二等奖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公历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甲、其它学科达到二乙,地域不限。

  (二)“绿色通道”引进优秀教师

  省级特级教师、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获得省级教学比武二等奖以上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公历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7日-9日(9:00-17:00),报名地点在云龙发展中心712室。

  2.综合管理部组织报名,综合管理部、社会事业部和监察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3.每人仅报1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水平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函,“绿色通道”引进人员还需提供能证明本人2008年来学术水平、科研成果、教育教学实绩的证明材料。

  (二)考试

  1.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1)音体美学科考试由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3个环节组成,其他学科由笔试和面试2个环节组成。

  (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不足的按1:3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3)每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如下公式折算。

  音体美: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40%+面试成绩*60%

  其他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以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素质教育、新课程基本理论及其运用为主;专业测评主要测评音体美特长。

  (5)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提前1小时告之面试人员,外聘评委,评委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的前一天下午确定评委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亮分,其面试成绩为评定成绩的平均分。

  2.“绿色通道”引进优秀教师

  (1)仅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如通过“绿色通道”引进学科报名职数出现空缺,其职数空缺额相应地调剂到小学数学,并在笔试前予以公布。

  (2)面试采取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的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拟定体检人员。

  2.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师范类学校招生考试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被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方面等现实表现。如组织、参与过非法组织的,从事过非法活动的、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的或近3年内受到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其考察结果定为不合格。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业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2次。

  (七)公示和聘用

  1.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云龙示范区官网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经审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聘用制,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示范区内现有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名电话:28689607 举报监督电话:28689617

   市纠风办:28680178

   市人社局:28681083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