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园中学暑期校本培训系列报道之二:法律知识专场培训之学法、知法、用法
作者(来源):上海市梅园中学 张莉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使广大教师能更好地依法执教,依法从教。 2016年7月1日下午,梅园中学开展教师法律知识培训会,学校邀请了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张琪律师为全体教师讲课。
张律师用生动的事例为老师们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律知识普及课。他从律师的视角,向老师们讲解了学校、老师和学生会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向老师们介绍了作为一所初级中学,所面对的是民法中所划分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0-18岁的未成年人群。结合学校教学过程中的常见问题,通过多个实例阐述了教师与未成年人家长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张律师通过90年代一个“家喻户晓”案例,给老师们深入剖析,告诉大家,怎样避免校园伤害事故;而当校园意外“伤害”不可避免发生以后,学校和教师们如何做才能更好地保护学生,更好地维护教师和学校利益。培训会上张律师阐述了法律与教育工作的紧密联系,强调教师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
通过本次培训,全面提升了梅园中学全体教师的法律素质和依法从教意识,让老师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吸取了许多的经验和教训,明白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更好地保护学生,真正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为依法治校、文明教学奠定了良好基础。
(摄影:张莉;责任编辑:张莉;责审:郑亚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