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关于汕尾城区、陆丰市、海丰县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材料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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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城区、陆丰市、海丰县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材料的公示

李想2016年3月9日2分钟423 次阅读

  现将汕尾城区、陆丰市、海丰县拟进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3月2日至3月8日,共7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电子邮件)020-37626849;sdds37626849@126.com。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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