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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提高示范学校办学水准

张海娟2015年10月21日4分钟573 次阅读

  促进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提高示范学校办学水准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纲要》,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的建设,提升我省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办学水准,在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015年10月13—16日在沈阳市金剑大厦举办了“辽宁省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校长培训班”,来自全省14个市语委主任及示范学校校长,共193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教育部语用司彭兴颀副司长作语言文字政策解读,邀请语文出版社、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著名网络评论人王旭明作了题为《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初探》的学术报告,还要请两位渤海大学教授张晶作《国学与传统文化》、刘芳做《师德养成与教师语言艺术》的学术报告,同时,还邀请省内示范学校的代表东北育才学校的师生现场作了精彩展示,大连实验小学、铁岭开原民主教育集团分别从办学特色及语言文字应用成果与经验等方面作了生动经验介绍。

  本次培训在内容设计上视角广阔,突出政策性、学术性和专业性的融合。培训形式丰富多样,有省教研员的现场点评,有学员与专家的现场互动,还有校长、教师和学生的精彩成果展示,还有一页页学员深刻的感悟,突显培训效果的实效性和生动性。

  学员们普遍认为本次培训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国民语言文字工作的战略地位,推进我国语言文字规范是重要的,更是紧迫的,特别是示范学校更是要起到引领一方的责任与使命,对此,省教育厅语委办特提出下一步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 要充分重视语文文字与国家安全的关系,认清母语与外语的关系,强化母语学习的重要意义,重视母语的学习与质量已是刻不容缓。

  二、 要格外加强语言文字与文化传承的融通,语言文字是文化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承载文化传承的重要任务,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弘扬与传播的有效途径。

  三、 要加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中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执行力度,要在智育、德育、课内、课外等根性工作领域和各种活动渠道中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既突出示范学校的引领作用,又要加强其它学校的规范应用,普遍提升全省各阶段学校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准。

  四、 要突出重视教师在语言文字方面的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研讨、观摩等活动中加强教师专业素养和师德水准的提升,让教师重视教好书,更要育好人。让教师读懂汉字,是教育的生存之本;让教师使用好汉字,教师更应率身垂范。一个好老师就是一种好教育。

  五、 各地区语委办应加强对当地学校的指导和督查,促进当地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普遍提高。

  三天半的活动凝聚培训主办方、内容设计者、活动主持者和学员参与者理性的智慧,实践的创造,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