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工作顺利通过评估组验收
6月25日至27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问卷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广元市青川县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估。
通过综合评估,督导评估组一致认为,青川县委、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效果明显;部门乡镇积极配合,履职到位;义务教育校点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学校日常管理到位,素质教育不断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发展势头良好,人民群众满意度较高。
督导评估组认定:青川县人民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面,涉及“保障机制”、“入学机会”、“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一级指标及所含的23个二级指标得分在85分以上,达到规定要求;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方面,青川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到省定标准;在县域内校际间均衡状况方面,青川县县域内小学校际间均衡状况差异系数为0.36、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差异系数为0.31,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差异系数符合国家要求;在公众满意度方面,公众对青川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为97%,认定为满意。在评估过程中,未发现“一票否决”的行为。
依据《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督导评估组最终认定,青川县已经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要求。至此,青川县在广元市率先通过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工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导评估组验收。
(肖 彪)
编辑:苟 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