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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师范学院在遵义市第四届“遵义文艺奖”评选活动中成绩斐然

张海娟2015年2月10日4分钟291 次阅读

  遵义师范学院在遵义市第四届“遵义文艺奖”评选活动中成绩斐然

  1月30日,遵义市第四届“遵义文艺奖”颁奖大会在市政府4号会议室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田茂松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李辉代表市政府宣读表彰决定,市相关领导为59件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奖。

  遵义文艺奖是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市文艺界综合性文艺奖,每三年一届。本届评选从2014年10月正式启动,到2015年1月结束,涉及12个艺术门类(文学、文艺理论、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影视、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戏剧),共设72个奖项。参评作品为我市文艺工作者(含自由职业者)在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公演、展览、播映的文艺作品,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以及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的文艺作品。

  我校在此次评选中成绩斐然,共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其中,王娇艳《侗歌》(中国画)获美术类一等奖;李猛《生态批评视野下贵州少数民族洪水神话解析》(论文)、王猛《明代艳情小说序跋探微》(论文)获文艺理论类二等奖,熊敬忠《启蒙诗学、文艺理论与当代》(专著)、唐燕飞《郑珍亲情诗的情感内涵》(论文)、胡洁娜《新时期仡佬族小说的民族性建构》(论文)获文艺理论类三等奖;刘丽《主流话语与民间话语的互动与融合》(论文)获民间文艺类三等奖;李智、邓炬《上学路上——献给山乡教师》(歌曲),刘云松、彭彩虹《仡佬族音乐文化的结构分析与意义阐释》(论文)音乐类二等奖。

  据终评委员会副主任王刚(遵义市文艺理论家协会主席、贵州省文艺理论协会副主席)介绍,此次评奖活动由市文联具体组织实施,经上百人次初评委、终评委认真评审。评奖领导小组聘请了原遵义市人大副主任、老作家石定担任终评委主任、省市有关艺术门类专家担任终评委员会委员,评选出各艺术门类作品59件,其中一等奖8件,二等奖22件,三等奖29件(因参评作品情况,出现了奖项空缺及奖项调整)。获评作品经文艺奖领导小组同意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审定,并在媒体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