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多举措开展教育惠民生工作
教育是重要的社会事业,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深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多年来,双鸭山市教育局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大力实施教育系统民心工程,以公平、均衡、优质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管理和加大投入为保障,以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为推手,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教育。
双鸭山市政府多年来在教育方面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总投入2亿元新建和改扩建56所公办幼儿园,是2012年(7所)的8倍,新增幼儿入公办园人数5356人,“入园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接受学前教育的适龄幼儿大幅度增加。2010年以来,总计投入近3亿元进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市已有 128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了省级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达标率为72.7%。投入5亿元新建的市新高级中学,已于2014年3月投入使用,学校学生规模由原先的3000人扩至5000人,使更多的学生享受优质的高中教育。2012年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普及高中教育试点工作,将市第三十三中学列为普及高中教育试点,市政府投入近200万元修缮了校舍,增添了设施,改善了办学条件,并承担学生的学费和宿费,对家庭特贫困学生给予补助一定的生活费用。
双鸭山市教育局加大惠民生工作力度。一是促进教育公平。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阳光分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家长及新闻单位监督,分班方案及结果公示,分班过程公开。确保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均衡搭配,杜绝强强联合。分班实行学生现场抽签、现场签字、现场注册学籍的方式,学生的公平教育权益得到维护,深受家长欢迎和社会认可。二是让更多的边远地区学生享受到重点高中教育。逐年加大普通高中招生定校配额比例,将高中阶段学校新增扩招学额的8%分配给边远地区的初中学校。三是加大贫困学生的帮抚工作。以“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宗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扎实有效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2014年截止目前共资助贫困师生10924人次,累计发放资助金1125余万元,其中市本级3189人次,累计发放320余万元。均无多领、冒领、漏领现象,社会反响较好。四是解决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及棚户区改造居民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入学难题。对务工子女、矿工子女、军人子女,留守儿童以及动迁、改造的棚户区、沉陷区相关子女执行和制定了《双鸭山市农民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置“采煤沉陷区受损住宅居民楼房安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市教育局关于棚户区居住的初中学生拆迁期间就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等管理办法,按照“两为主”政策就近入学安置,给予了与城市流入地学生同等待遇,制定了关爱留守生、集中住宿生、以及学困生等相应办法,形成了免费教育、社会学校资助、教师领导结对关爱一系列帮扶措施,每年完成政策性补助,发放集资助学基金。五是强化服务社会职能。按照“科教兴市”的发展战略要求,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农村综合中学为依托,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为载体,不断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实用技术、劳动技能、创业致富等方面的各类职业培训,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关注和教育、民政、就业、总工会、双矿集团等相关部门及行业的大力支持下,累计拨捐款60万,培训“特殊”家庭子女960人,就业率达100%。其中部分成绩优秀的学生已被学校输送到大庆、青岛等地就业,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