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邢台市第三中学初中部关于市教育局开展“争做五星追梦少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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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第三中学初中部关于市教育局开展“争做五星追梦少年”活动的通知

张海娟2014年9月17日6分钟557 次阅读

  邢台市第三中学初中部关于市教育局开展“争做五星追梦少年”活动的通知

  邢台市第三中学初中部

  各年级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积极参与“学雷锋、争做五星追梦少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团结互助、诚实守信、勤学好问、勤俭节约、孝老爱亲五项教育,发动全校参与、推荐、评选出一批互助、诚信、学习、勤俭、孝敬等“五星追梦少年”先进典型,使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人人奋勇、个个争先的良好局面。

  一、基本环节

  (一)开展五项教育(9月11日——9月30日)

  请各年级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应活动,对本年级学生进行“五项教育”。并以文字形式将开展情况于10月9日前报政教处。

  1、开展团结互助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倡导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结对互助,通过交流谈心,共同劳动、补习功课等形式,互帮互助、互学互爱。

  2、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诚实待人,言必信、行必果。将诚信教育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通过经典诵读、演讲等形式,让学生在活动中体会到诚信是做人的根本。

  3、开展勤学好问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通过开展“学习帮帮团”、“一课一问”、“你问我答”等学习活动,提升学生学习热情,增强学习信心。

  4、开展勤俭节约教育。教育引导学生继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铺张浪费、不乱花钱。通过开展节水、节电、节约钱物等活动,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5、开展孝老爱亲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尊敬长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通过开展“感恩”教育、“我的孝德故事”等活动,感知父母培育之恩,感恩父母辛劳之情。

  (二)评选“学雷锋、争做五星追梦少年”(10月1日——10月20日)

  1、基本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雷锋精神,遵守道德规范,积极参加“日行一善”活动,在“五项教育”活动表现出色。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在同龄人和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具体条件:

  互助之星——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诚信之星——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拾金不昧等。

  学习之星——勤奋学习、善于学习、坚持学习;勤学好问,积极进取,努力向上;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

  勤俭之星——节约粮食、节约用电、节约用纸、节约钱物;积极带动身边的同学和家人共同参与节约活动,及时制止各种浪费行为。

  孝敬之星——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3、评选范围:全校学生。具有以上某一方面优秀事迹,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4、评选程序:按照评选条件,各班每星推荐一名,并填写相应表格,以年级为单位组织这项活动,进行初评,然后每个年级五类候选人最多各推荐1名,连同事迹材料(1000字以上)、推荐表(一式三份),于10月21日报送政教处。学校复评后报教育局,参与全市评选。

  政教处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