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我校教师为全国第一期少数民族地区法院藏汉双语审判问题研修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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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为全国第一期少数民族地区法院藏汉双语审判问题研修班授课

汪希林2014年7月10日4分钟513 次阅读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法官运用双语开展公正审判的能力,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工作步伐,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高级人民法院牵头积极展开了一系列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针对使用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案件增加、双语法官短缺、整体专业素质和藏区司法实践经验不高的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和发展藏汉双语法官培训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每年集中免费培训方式,与地方民族高校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大力培养既通晓汉语言和法学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又能凭借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文化理念审理案件的双语审判人才,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双语诉讼需求。

  2014年6月29日至7月6日,全国第一期少数民族地区法院藏汉双语审判问题研修班在舟曲开班。来自全国五省区(即西藏、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份)的十个藏族自治州和两个藏族自治县各级法院系统的汉族、藏族、傈傈族、白族、彝族、普米族、纳西族、土族等各少数民族80名法官参加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

  培训期间,受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等单位的特别邀请,我校法学院副教授隆英强博士为培训班开展了两次生动精彩的授课。他以《藏族习惯法与藏区司法机关的关系》、《藏族传统法律文化与民俗、宗教在司法实践中的影响和作用》为题,就如何用藏汉双语和藏民族文化习俗及藏传佛教哲学思想公正办理藏区各种案件为法官们传道授业解惑。隆英强博士授课内容涵盖了藏族文化与中西方法治理论思想及现代司法实践和法治精神,课堂讲授与集体讨论教学相结合,深受五省区法官的欢迎,也得到了全国各级法院的赞扬。

  培训会期间,国家法官学院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各级领导纷纷邀请隆英强博士常来培训基地授课,尤其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梁明远大法官高度评价了隆英强博士的授课效果和取得的成绩,并希望隆英强博士进一步参与甘肃省法律文化走廊的设计与落成工作。

  专家简介:

  隆英强,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法院藏汉双语法官培训师资库教师、中国法律史研究会理事、甘肃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人员、甘肃省藏人文化发展促进会理事,藏族的第一个中国法制史专业方向的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读法学博士后、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