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一堂法制课 点亮校长心中一片天空
教育信息

一堂法制课 点亮校长心中一片天空

汪希林2014年4月23日3分钟503 次阅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着依法办事,带着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4月19日、20日两天,铁岭市组织全市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高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正职校长(含专职书记)、政工副校长(含专职副书记)、教师进修学校正职校长(含专职书记)、政工副校长(含专职副书记)在铁岭县莲花中学聆听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及教育部等四位专家的法制培训专题报告。

  近年来,学校不断成为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在校园屡次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都反映出学校在法制及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也反映出校长作为学校的责任人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经验不足,面对突发事件缺乏应急处理的机智和能力,因而,校长学习法律、知法懂法,并且能够运用法律维护师生合法权益,迫切需要提高校长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新时期要求校长应当是具备法治素质的教育家。

  培训会上,几位专家就学校突发事件管理、学校常见法律问题分析、中小学校长的法治素质以及依法治校的目标与任务等教育相关的法律问题,为全体校长进行了深入剖析和阐述,专家们用典型整合说明问题,阐释教育相关法律,用事实说话,使参加培训的中小学校长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吸取了经验。

  这次培训,如同一场及时的春雨,滋润了每位校长的心田,如同一支火炬,点亮了校长心中一片天空。借这次培训,校长们更加明确了自己肩负的责任,更加懂得依法治校的重大意义,今后要很好的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严格岗位制度,加强学校管理,杜绝一切校园违法行为,杜绝一切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教学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承担起依法治校的重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