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漳河新区漳河中学:四项措施规范办学行为
教育信息

漳河新区漳河中学:四项措施规范办学行为

汪希林2014年2月20日2分钟35 次阅读

  开学伊始,漳河中学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不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不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书籍读物和学习用品;不收受学生、家长礼品、谋私利;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学生;严格师德考核,健全师德档案。

  二是规范学校管理行为。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不搞突击教学;统一执行教科书管理规定,不超出省定教学用书目录范围,正规渠道征订使用教材,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且一科一辅;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补课,做到均衡编班,不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不移用和挤占体、音、美等课程。

  三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对教育收费项目、开支情况定期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规范学生学籍管理行为。坚持加强学籍管理制度,做到学生按章有序流动,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入学、转学、休学中的有关手续,严禁学生留级、复读,无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现象发生,确保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该校开学工作受到新区教育局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