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全国首个高级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该审判庭是全国首个在高级法院中,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一起纳入审判范围的综合审判庭。
今年实施的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设置了更完善的特殊保护程序,如轻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等。为了保障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将受案范围拓展为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据市高法副院长孙力介绍,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的职责除了审理二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二审民事、行政案件外,还包括对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和协调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犯罪预防等审判职能的延伸工作。
孙力副院长指出,将这些案件交给专门做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审理,能够更好地运用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审理方式,取得更好的审判效果。而且,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更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的设立也有利于促进法院内部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专业化、职业化审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