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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断其手臂 “碰瓷”讹财难逃法网

冯兰花2012年9月27日2分钟63 次阅读

    拐卖儿童,然后转卖给其他人,敲断儿童手臂并假造车祸来讹诈钱财。近日,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

  2012年3月上旬,被告人王某与张某(在逃)密谋,王某在莞物色儿童卖给张某,再由张某找人将儿童手臂打断,制造车祸的方式骗取车主赔偿款。同年3月19日,王某在东莞火车站附近看到神情迷茫、疑似迷路的男孩袁某(13岁)、胡某(14岁)和李某(15岁),便主动上前搭讪,并以“都是老乡、可以帮忙介绍工作”为由,将袁某三人骗至事先准备好的出租屋。

  随后,王某联系张某,并在张某的指挥下,将袁某三人骗至长安镇交给张某。张某骗袁某等人吃下迷药,趁他们熟睡敲断左臂。后张某与同伙(在逃)骑自行车载着受伤的男孩故意碰撞货车,制造车祸假相,借机讹诈车主钱财。事后李某发信息和家人取得联系,被警方解救。

  假老乡真陷阱,假介绍真拐卖。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儿童及其监护人:遇见陌生人要多留个心眼,寻找工作要通过正规中介,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同时,儿童的监护人也要尽到必要的监护职责,教育儿童学会必要的自我保护技能。教育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