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江西督查教育乱收费案件 处理28退还3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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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督查教育乱收费案件 处理28退还386万元

刘春花2012年6月28日2分钟169 次阅读

日前,江西省教育厅通报了关于近期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督查情况。近期,江西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对群众反映的赣州、吉安、上饶和抚州等地12所学校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督查,经查,安远二中、吉水一中、广丰县萃始小学、东乡实验中学等学校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安远县教育局、物价局等具有教育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的部门,甚至个别地方政府,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出台相关教育收费文件。

  江西省有关部门已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安远二中校长刘诗龙、安远县教育局副局长楼明华、吉水县尚贤中心小学校长张茂华、东乡县物价局副局长马建芳等28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违规收取的386.3万元费用已全部退还学生家长。(记者 徐光明)

  《中国教育报》2012年6月28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