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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改革教师工资体制:农村教师待遇不比城镇教师差

汪鹏2012年6月8日5分钟308 次阅读

  人民网北京6月8日电 (记者贾玥 罗旭)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福建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鞠维强,福建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陈善光,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刘平今天下午做客人民网,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题接受本网在线采访并与网友交流互动。本场访谈是“全国纠风工作系列访谈”的第五场。

  有网友提问:义务教育阶段产生择校问题的根源在于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差异,能否由此出发,从根本上解决择校问题?对此,鞠维强说,择校问题确实有损教育公平,而且容易滋生教育腐败。只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才能实现标本兼治,这些年来福建省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校际办学差距,通过优化中小学布局,缩小城乡教师待遇差距,来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治理择校问题,有以下几方面做法:

  一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办学经费。从2001年起,福建省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连续10年居全国首位,2009年以来全省财政性教育支出1200多亿元,每一年教育支出增速均高于我们省经济发展速度。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物质保障。

  另外,2011年全省新增了学位9.1万个,今年还计划新增4.5万个学位。同时也非常重视加快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努力实现办学硬件设施、设备的均衡。去年完成新建和改建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103万多平方米,校舍860多万平方米,另外还投入13亿多添置教学设备、设施、图书等,全省已经通过评估验收义务教育标准化的学校总数达到了49.5%,剩下的学校也有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第二,改革教师工资体制,切实保障农村教师待遇。2008年7月,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津补贴水平,当年省财政拿出了12亿多用于支持地方财政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津贴和补贴,2009年按照国家部署,实施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建立起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步调整的长效联动机制。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来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同时还专门设立农村教师补贴制度,确保县域内农村教师待遇不低于城镇教师的待遇。所以这两年全省大部分地方都再次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水平,有一些地方还专门提高农村教师的补贴,像福州市闽侯县按照农村地区艰苦程度将农村教师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00-600元不等,龙岩是福建的革命老区,大部分县市,三明市的大部分县市等地的农村教师补贴经费都是由县财政拨付,不在教师绩效工资的总量中列支,这些措施都切实维护了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

  第三,优化中小学布局,实施区域内办学条件的均衡,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动趋势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以及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有效整合,像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城区中小学的扩容,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使学区内教育资源相对均衡,对比较敏感的撤点并校的问题,要求农村学校撤点并校必须要征得村民的同意,这些做法也取得了当地村民的支持。目前福建省还保留了三年级以下的教学点2287个,学生上学的时间在20分钟以内的占到农村学校的84%,在实现学区内教育资源均衡的前提下,还将进一步推动县域内教育资源平衡,鼓励中心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延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