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我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安排,现就2012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我省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程序”,各级认定机构按网上报名的要求组织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1、春季认定工作准备时间:3月25日——3月31日;
2、认定信息发布:3月30日之前。有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学校的认定机构,要将认定信息书面通知到学校有关部门;
3、全省统一认定时间:4月1日——7月10日,数据处理时间:7月11日——7月20日。
4、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5、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5月20日;
6、认定机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各级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7、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6月10日——7月10日(证书颁发日期各级认定机构自行设定,但签发时间应在6月10日——7月10日之间);
8、本次认定结束时间:7月10日。
要求:
1、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以上安排,制定出本机构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计划,并将计划由各市(州)汇总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各级认定机构对非今年春季毕业的在校学生不得进行认定,对应届毕业学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作为凭证办理认定(有效凭证须注意存档备查)。
3、《教师资格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取,具体时间根据“信息管理系统”的认定情况,在认定过程中和认定结束后两次领取(每次领取时按已认定数的103%发),证书要求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
联系人:安锦阳 应竟雄
联系电话:028-86138701
传真电话:028-86138703
电子邮箱:scjszg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