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同意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面向本市公开招聘教研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数
共2人。其中特殊教育教研员1人、小学艺术(兼德育)教研员1人。
二、应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历:本科或以上学历。
2.职称:特殊教育教研员具备小学一级或以上职称;小学艺术(兼德育)教研员具备小学高级或以上职称。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4.从教经历: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持有小学及以上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一线教育教学经历。
5.能力表现: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教科培能力。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县级或以上表彰;(2)近五年在县级及以上的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科培技能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3)近五年指导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6.信息技术能力: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考试初级证书,或相当级别证书。
7.师德表现:作风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没有不良纪录,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经市教育局批准,因病假或产假未参加年度考核的除外)。
(二)专业条件
特殊教育教研员:专业对口(全日制学历为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担任过特教班班主任,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小学艺术(兼德育)教研员:从事小学艺术教学工作,教学效果显著,且有担任中心校总辅导员职务的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2年8月11日—8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晋江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四楼办公室。
电话:0595—85682538,联系人:值班老师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供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一份(附2寸相片1张)、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年度考核表、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业务考核。
(三)业务技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
3.业务考核形式
(1)现场根据指定该学科的教学内容撰写教学设计或论文(60分钟)。
(2)面试:当场回答面试小组提出的问题(15分钟)。
(3)考察:结合所送材料及面试情况进行考察。
四、聘用方式
根据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并在晋江教育信息网及教师进修学校校园网、校内校务公开栏公布聘用结果。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由单位或所在镇(街道)教委(教育)办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