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浦口区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要求,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包括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拟公开招聘187名事业单位编制内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2015年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2015年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应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5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4.报考职业教育专业的可以是2015年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但需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硕士)毕业、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获得省辖市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省辖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类竞赛(评优课、教学基本技能竞赛、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人员(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南京生源2013年、2014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南京生源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类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南京生源2013年、2014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职业教育专业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但需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符合上述1、2、3、4条件的,均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教育专业的还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二、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
2015年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表
类别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
科学
学前教育
化学工程与工艺
财务会计
动漫
市场营销
康复
培智
合计
初中
6
8
8
4
2
3
2
3
1
4
1
1
43
小学
45
22
11
8
11
5
3
2
107
学前教育
30
30
特殊教育
1
1
1
3
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