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将在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治安辅助等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02名。
据介绍,此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治安辅助等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苏州籍生源离校2年以内 (2010、2011年毕业生)未实现初次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不过,上述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一些条件,比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据悉,按照要求,各市(县)招录范围为本市(县)户籍高校毕业生;各区招录范围为市区户籍高校毕业生。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苏州市所辖各市(县)、区2011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查询。 8月25日~9月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由报考单位所在地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