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哈尔滨学院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36名教师等专业人员简章
高校教师招聘资讯

哈尔滨学院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36名教师等专业人员简章

张海娟2014年11月8日12分钟187 次阅读

  哈尔滨学院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36名教师等专业人员简章

  根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文件规定,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哈尔滨学院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人员工作将在近期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哈尔滨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人员总计36人。从11月5日起,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哈尔滨学院网站发布《哈尔滨学院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人员招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年龄要求:报考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0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11月10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所聘岗位的相应职责。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中的“其他条件”)。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2015年(不包含2015届)以后的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登陆哈尔滨学院网站首页查询招聘具体信息,选择岗位,下载并填写《哈尔滨学院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应聘材料。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报名邮箱:hrbursc1@hrbu.edu.cn。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8:00至2014年11月17日16:00。

  (二)提交报名材料

  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信息准确完整,尤其所学专业名称务必精准,照片必须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近期证件照)

  2.本人二代身份证、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2015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其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其学历、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在校证明和课程成绩单)的扫描件。

  3.《招聘计划》中“其他条件”项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0日。

  (三)诚信要求

  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考生实际专业或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者,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以下情况除外: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多“方向”、少“方向”两个字,多“学”、少“学”一个字,多“班”、少“班”一个字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凡考生实际专业或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均视为无效。

  3.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条件合格的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报名咨询电话:0451-86617689

  0451-86617530

  (五)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于12月1日登陆“哈尔滨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通过者,请按网上通知要求,由本人持报名邮件附件中所提交的材料的原件和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命题

  委托第三方负责。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思想道德、法律、科技知识、地理历史常识、时事等。

  3.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丢失、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市招聘主管部门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专业试讲、答辩。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加试。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由哈尔滨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应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用人单位上岗实习。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为准,我单位对接收到的报名邮件不作回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一定要符合要求,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表》须为word文档格式,表中必须按要求添加照片,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交,因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审核的后果自负;

  5.报考人员务必按时间要求报名,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