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贵州省“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战略规划和学院“人才兴校”的发展战略,吸引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整体提升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增强学院办学实力和竞争能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师队伍,实现“建设独具办学特色,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省内一流的高职院校”的奋斗目标,现特面向全国引进博士研究生。
一、学院简介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2002年由原全国重点中专贵州省化工学校独立升格为贵州科技工程职业学院,2009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2007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2009年被贵州省教育厅确定为第一批“省级示范高职学院建设单位”。
学院地处享有“避暑之都”美誉的林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另有800多亩的清镇新校区正在建设中。目前在校生人数7000余人,十二•五规划将达12000人的规模。学院下设有化学与材料工程分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分院、城市建设与管理分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分院、社科部和成教部等教学单位,涵盖化工、机电、电气、计算机、建筑、管理、旅游等17个大类,43个高职专业。
学院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改善,现有教师275人,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78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2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95人、“双师”素质教师168人、省管专家荣誉称号1人、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1人。
二、引进对象:
博士研究生
三、专业范围:
1、工学学科:化工、信息、机电、建筑等大类相关专业。
2、管理学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及相关专业。
3、经济学学科:教育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4、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
四、条件要求
1、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对职业教育事业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起到学科、学术带
头人的作用。
3、身体健康。
4、承诺在本校工作8年以上。
5、博士原则上4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历的博士可到45周岁以下。
6、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2014年底。
五、生活工作待遇
1、生活待遇
(1) 给予一次性安家、购房补贴:20万~30万元;
(2) 租房补贴:进校后的前三年若无住房,享受租房补贴:已婚者每年2万元,单身者每年1 .8万元(按年发放)
(3)享受省发博士津贴800元/月(在现行有效期内有效,如政府有新规定按省内有关政策执行)。
(4)享受学院博士津贴500元/月。
2、工作待遇
(1)科研启动费:文科3~5万元,理科5~8万元。科研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即可使用。
(2)被学院评选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者,每年给予相应津贴分别为1万元、8000元和5000元。(按月发放)
(3)科研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的发放按照《贵州工业职业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4)职称聘用:无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博士2年内可聘为副教授,享受相应待遇。(但2年后需获得“副教授”职称任职资格方可继续聘用)
(5)对有组织管理能力、在某学科方向有较强实力、有工作经验的博士、可聘用到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6)已婚配偶工作:符合调动和引进条件的,学校可帮助联系工作调动;无正式工作的,学校可安排临时聘用工作。
(7)享受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的各项工作待遇。
(8)引进博士作为学院事业单位编制签约后如先到学院工作,享受校发临时工资和租房补贴。以上其它待遇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下文批准录用后方可享受。
六、相关问题说明
凡与学院签定了协议和享受了博士补贴和待遇的人员,需按规定在学院服务8年,不满服务期调出或辞职者按协议补偿违约金。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组织人事处
王老师 (0851—4704722 13639094595)
丁老师 (0851—4704582 18984806018)
八、本规定解释权在学院。
